我收到通知,说我丢失了第8节/房屋选择券。

如果您有第8节的优惠券(也称为“住房选择优惠券”),则房屋委员会必须先以书面形式通知您,然后再取走您的优惠券。 该通知应告诉您房屋委员会为何要取走您的凭证。 

 

您有权对房屋委员会收回您的代金券的决定提出异议或上诉。 房屋委员会的通知应该告诉您很多天您必须要求举行听证会以对决定提出上诉。 如果您未在截止日期前要求举行听证会,您将失去对房屋委员会取消您的代金券的决定提出上诉的权利。 

 

如果您在截止日期前对决定提出上诉,您将在没有决定将您的代金券取走的人面前举行听证会。 您可以带证人讨论为什么不应该丢失凭单,还可以带其他证据,例如文件。 

 

您也有权在聆讯中由律师代表。 您可以致电我们的办公室,看看我们是否能够为您的听力提供帮助。 如果您赢得听证会,则可以保留您的凭证,并且房屋委员会应继续支付部分租金。 如果您听不见了,房屋委员会可能会取走您的代金券,并停止支付房租。 即使您失去听证会,您也可以在法庭上对这一决定提出异议。 但是,从聆讯决定之日起,您可能只有90天的时间在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信息

有关第8节/住房选择券计划的更多信息,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提供了 住房选择券情况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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