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东可以保留我的押金吗?

租户搬出出租单位后,房东只能保留保证金,原因有以下四个:

  1. 未付租金;
  2. 修复由租户造成的正常磨损以外的损坏;
  3. 清洁出租单元,但仅使其与租户搬入时一样干净; 和
  4. 如果租赁协议允许,则需支付房东提供的更换,恢复或归还家具等物品的费用。

 为期21天 租客搬出后,房东必须将房东从押金中扣除的物品清单邮寄或交给租客,并退还押金中剩余的款项。如果房东因上述四个原因扣留部分或全部押金,则房东必须向租客发送账单或发票,说明相关费用,以及记录损坏情况的入住和退房照片。

 

如果您认为您的房东不适当地保留了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则应给房东发送一封书面信。 该信应:

  1. 说明您认为房东应退还给您多少钱;
  2. 解释为什么您认为房东应该退还您的钱;
  3. 要求房东在一定日期之前退还款项;
  4. 要求查看搬入和搬出的照片;以及
  5. 提供您当前的邮寄地址和电话号码。

通过挂号信发送信件是一个好主意,因此您可以确认房东已收到信件。 您还应该保留信件的副本。 您也可以打电话给房东谈保证金。 如果您与房东交谈,则应随函附上您所谈论的内容和您同意的内容。

 

如果您无法与房东达成协议,则可以在小额钱债法庭上起诉房东,以退还保证金。 但是,您的房东可以对您提出“反诉”。 在反诉中,房东可以起诉您,要求您支付未付的租金,租赁单元的损坏或清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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